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政务诚信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政务诚信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政务诚信建设摆上日程,使之与行政工作、发展经济软环境建设、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对群众的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努力树立政府新形象,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取得实效。
辽阳市政务诚信建设考核评比办法
为确保建设诚信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辽阳市政务诚信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如下: 一、考核评比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所属机构。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