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对全市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财建(2005)59号),以及省政府《关于2005年对全省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政发(2005)2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2005年对全市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直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