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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再就业优惠证》暂停年审后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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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东地税函[2005]9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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