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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筹备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筹备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5〕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筹备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长春市筹备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于2005年9月2日至6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按照东博会执委会下发的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方案,特制定长春市筹备东博会工作方案。
  一、长春市在东博会中的主要职责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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