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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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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澄政发[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澄政发[2005]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省、无锡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镇村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卫生服务新体系,不断提高我市初级卫生保健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健康促进的方针;坚持规范指导、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现有卫生资源的原则;坚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农村社区发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构筑面向21世纪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功能合理、方便人民群众的现代化卫生服务新体系。
  二、发展目标
  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目标是: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各专业预防保健机构和大型医疗机构为支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总体框架。至2005年底基本完成依存镇卫生院向农村辐射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框架;至2006年底,全面完成布局合理、设施与功能配套、服务队伍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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