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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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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92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秦政办[2005]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6月10日,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沙兰中心小学因洪灾致使近百名学生死亡、10名学生失踪,令人痛心。目前,我市汛期将至,又正值学校期末复习考试期间,为切实做好学校汛期工作,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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