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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移民安置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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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垫江府办发〔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移民安置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移民安置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垫江县移民安置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垫江县移民安置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移民建房管理,确保高质量建设移民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移民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垫江县安置云阳县农村外迁移民的住房以移民为业主自主建设。安置点比较集中的,以移民自愿为前提可实行联户统建。鼓励移民购现房。
  第三条  移民、承建移民工程的施工企业、相关部门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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