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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格致中学等28所学校为“上海市中小学双语教学实验学校”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格致中学等28所学校为“上海市中小学双语教学实验学校”的决定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迎接中国进入WTO,上海行动计划纲要》(沪府办发(2000)9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外语教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01)8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创建中小学双语教学实验学校的基本要求及其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02)4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本市中小学双语教学实验学校开展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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