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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大道(锦园至兑山段)暨中分高压走廊工程项目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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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226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大道(锦园至兑山段)暨中分高压走廊工程项目
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5]22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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