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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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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白山政明电[2005]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日前,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沙兰河上游山区突降200年一遇的强降雨,引发山洪和泥石流灾害,致使近百名学生死伤。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做出批示:要求雨季要特别重视学生安全工作,预防洪水泥石流灾害,对校舍特别是危房要进行普遍安全工作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值班制度。现在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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