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公消字〔2005〕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6-17
【实施日期】 2005-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京公消字〔2005〕541号


中央在京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
近期,江苏、四川等地相继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泄漏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根据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周永康部长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处置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夏季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针对危险化学品和夏季的特点,结合北京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我市即将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夏季高温期间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时期。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夏季高温期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