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宛政〔2005〕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豫政(2005)15号),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南阳市作为农业大市、人口大市和全省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近年来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食品安全还不够重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食物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问题还比较严重,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问题还很突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出成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综合协调与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组织好有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督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决不能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持伞”。各级政府要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当好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开展食品安全调查研究,了解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