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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7
【实施日期】 2005-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工作的意见
(淄政发[2005]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委、省政府支援菏泽加快发展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根据5月10日省委、省政府加快菏泽发展调度会议要求,为确保完成淄博市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及东明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东明县加快发展的思路,依托其资源及产业优势,引导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和产品向东明县转移,支持东明县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产业、产品向东明县转移及支持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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