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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乡镇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2005]21号
【发布日期】 2005-06-17
【实施日期】 2005-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乡镇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乡镇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乡镇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 乡镇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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