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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三防总指挥部关于全省汛前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和进一步加强今年防汛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7
【实施日期】 2005-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三防总指挥部关于全省汛前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和进一步加强今年防汛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5]6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汛前防汛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2005年5月16日,卫留成省长在省防汛防风防旱(以下简称“三防”)总指挥部《关于全省汛前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和进一步加强今年防汛工作意见的报告》上批示:“泽林、扬俊同志:去年以来一年多没有台风,未下大雨。但今年不能麻痹,要作好防汛、防风准备。一是同意向市县转发此文;二是“三防”指挥部对重点、重大隐患要采取措施;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人(市县)。”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留成省长的批示精神,按照省“三防”总指挥部提出的意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今年防风防汛工作,确保我省各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全省汛前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和进一步加强今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
二O O五年五月十日


  近期以来,各市、县和有关单位按照省“三防”总指挥部的部署,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对辖区内的各类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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