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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17
【实施日期】 2005-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本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本市的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现将在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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