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 州府发[2005]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抢抓机遇,争取国家大力支持,推进我州农村沼气建设,实现沼气大州的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 农村沼气,是以人畜粪便为原料,经过发酵处理而生产甲烷气体供农户生活用能的转化,它既可以有效处理人畜粪便,彻底改善农村庭院环境卫生,又能将人畜粪便通过发酵处理提高养份含量,增加肥力,成为优质农家肥,变为畜禽优质有机饲料添加剂,是广大农村变废为宝,节支增效的好项目;它不仅可以节约农户生活用能开支和农业投入开支,而且可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益,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农村沼气意义深远,作用巨大。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变农民观念,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建设生态文明家园的有效途径。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喜爱和欢迎,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沼气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物质保障和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能源机构。各县市的农村能源办公室要单独设置,不能与其他单位合署,更不能由其他机构代管代办。没有单独设置机构的县市,编制、人事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尽快在农业部门总控编范围内设置机构,配备业务能力强、懂管理、技术精通的干部,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既保证有人管事,又保证有人干事。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要明确懂管理会技术的人员专门从事沼气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二是切实保障项目经费投入。县市、乡镇政府要保障项目配套资金,积极发动群众自筹资金,争取国家补助建设,要将农村能源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到实处,切实改善农村能源机构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设施设备,为农村沼气建设提供有力快捷的物质保障。县级农村能源机构的工作经费,每建设一口沼气池不少于5元;县级农村能源管理人员和职业技术培训经费,项目实施县按不少于国家补助资金总额的1%拨付,由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