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现将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区县(校)、行业德育工作和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市教委德育处。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 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都对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上海市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上海社会发展和大、中小学校的实际,特颁布《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 一、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青少年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在学生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把他们培养成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于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2、在上海学生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迫切需要,是上海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培育上海城市精神、全面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保证。 3、长期以来,上海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广大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中华民族,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充满热情和期待。 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步伐的加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更为开放的环境。多元经济并存,多元文化碰撞,有利于学生开阔眼界,增强对世界文明成果的了解,同时,其承载的不同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念。一些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国家意识淡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减退、对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漠视、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意识不强等现象。在行为表现上,也出现了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勤俭自强精神淡化、和谐相处能力较差等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对新形势下的学生民族精神教育部分学校显得不适应,部分教师尚不能胜任;对利用课外活动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载体研究不够、缺乏有效的系统管理机制;一些青少年活动基地的活动内容针对性不够,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未能有效发挥其在民族精神教育中的应有作用;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精神教育的体制与合力尚未形成。 二、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4、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旨,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出发点,以培育“四有”新人为落脚点;把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神教育的灵魂,以民族精神教育作为德育的根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整体规划大中小学民族精神教育工作;把广大学生培养成具有世界眼光、开放意识,能够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5、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将民族精神的弘扬与培育纳入上海市国民教育的全过程,纳入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以帮助学生树立党的观念、国家观念、人民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为目标,根据上海教育的实际,挖掘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构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教育为重点的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民族精神教育的实施体系,形成以民族精神教育为根基的德育新格局;使上海市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得到显著提高,使广大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得到显著增强,使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显著提高,进而为上海市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奠定基础。 6、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优良传统教育与时代精神教育相结合。从上海城市发展的实际出发,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培育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相结合,既要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人文传统和革命传统,又要吸收、借鉴人类发展的一切文明成果,以发展的眼光开展民族精神教育。(2)坚持认知教育与实践体验相结合。既要抓好课堂教学的认知教育,针对学生的困惑和思想实际,善于用正确的方法论剖析问题的症结,引导学生形成批判性的思维,能够辨别是非善恶,并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学习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也要以体验教育为重要途径,让学生在实践中真切感受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达到知行统一。(3)坚持情感陶冶与促进理性升华相结合。要善于抓住各种契机,利用各种形式,努力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以情动人、以事感人,营造浓郁的民族精神教育氛围,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同时,要注意引导、促进学生对民族精神的理性思考,在深化认识中,进一步增强学生对祖国、对民族、对家乡的热爱之情和责任之心。(4)坚持突出重点与有机渗透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显性学科在民族精神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又要注重其他学科在民族精神教育中的独特功能。同时,要善于挖掘课内课外民族精神教育的各种资源,构建各种教育载体,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有机、有序、有效地把民族精神教育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5)坚持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既要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注重民族精神教育的针对性,区分层次、突出重点,也要加强各学段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衔接,使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在国民教育过程中形成一个层次递进、结构合理、螺旋上升的系统。(6)坚持学校教育与社会引导相结合。既要发挥学校教育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也要加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之间相互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民族精神教育的整体环境和强大推动力。 三、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和公民人格——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主要内容 7、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的语言习惯、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等的综合反映,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民族精神教育将着眼于培养学生对中华民族共同历史、文化、生活方式的归属感,培养学生对伟大祖国悠久历史和优秀传统的认同感,引导学生形成现代公民的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弘扬中培育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根据上海学生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