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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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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5〕45号
【发布日期】 2005-06-17
【实施日期】 2005-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
 山洪泥石流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我市属山洪泥石流灾害多发区,加之长江流域已进入主汛期,对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防御务必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防御预案,认真组织检查和巡查,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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