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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做好申报2005年度上海市标准化优秀学术研究成果和技术成果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18
【实施日期】 2005-06-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做好申报2005年度上海市标准化优秀学术研究成果和技术成果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标准化协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鼓励本市标准化技术创新,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上海产品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的不断提高,根据《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成果评审管理办法》(沪质技监标(2002)230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05年度上海市标准化优秀学术研究成果和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标准化优秀学术研究成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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