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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字〔2005〕103号104号文件切实做好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办字〔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9
【实施日期】 2005-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字〔2005〕103号104号文件切实做好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责令陵县同兴酒业公司等12家企业停产整顿的通报》(鲁政字(2005)1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齐鲁石化公司催化剂厂等16家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通报》(鲁政字(2005)104号)已下发你们,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特别是污染防治工作。各级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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