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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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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鞍政发〔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9
【实施日期】 2005-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鞍山市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若干规定(暂行)》已经2005年5月19日第42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六月十九日
 

鞍山市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若干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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