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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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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发[2005]60号
【发布日期】 2005-06-19
【实施日期】 2005-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若干意见
赣市府发[2005]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产品的流通是一个直接影响我市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类农产品流通是否顺畅,农产品的价值及其附加值能否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不仅事关农民增收,而且直接关系到我市全面小康社会的如期实现。从目前情况来看,这又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为了帮助广大农民和各类农产品流通组织做好、做活农产品流通,把我市的农业做大、做强,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按照“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战略部署,以做强我市农业、加快产业化进程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着重围绕果业、生猪、蔬菜、花卉苗木四大主导产业,本着多给予、多扶持、多资助、少索取的原则,从各方面为农产品流通营造出顺畅、快捷、低成本、高效率的流通环境和条件。
  二、工作重点
  (一)改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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