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道真自治县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道真自治县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道真自治县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防雷减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