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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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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05〕6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阳政办发〔2005〕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国内外动物疫情复杂,形势严峻。去年国内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今年3月份以来国内一些地方发生了亚洲I型口蹄疫,有的与我市相邻,对我市的畜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巩固近年来畜牧业的发展成果,确保人畜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我市防治和控制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亚洲I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事关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关系农民增收,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关系社会稳定,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根据《国务院国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规定,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动物防疫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体现动物疫病防治的法律性、强制性和社会性,要象去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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