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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住宅小区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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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东政办字〔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住宅小区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中心城住宅小区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中心城住宅小区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住宅小区的整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条件,推进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中心城住宅小区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山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创建整洁、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广大市民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05年7月31日前,基本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中心城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协助维护公共秩序服务按一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其他物业服务按不低于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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