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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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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发〔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省政府的贯彻意见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总体要求和推进原则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环节。《纲要》规划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蓝图,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当前,南通正处在实现“两个率先”和社会经济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纲要》明确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纠正,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明显提高。

  (三)准确把握推进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必须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使行政管理活动受到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制约;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继续推进政企、政事、政资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1.深化公有企业改革,引导改制企业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清理政策障碍,放宽市场准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完善企业社会事务属地管理办法,为各类企业的创业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2.加快公益型事业单位改革,理顺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增强社会事业发展活力。3.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突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效益。

  (二)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1.转变经济调节方式。注重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加强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调控经济运行,突出抓好重大生产力布局、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培育发展各类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规范;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3.完善社会管理职能。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正;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4.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注重引入竞争机制和社会力量,积极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服务程序,降低服务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三)深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根据职权法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减少职能交叉和重叠,防止职能空白和漏管失控;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2.合理界定乡镇机构职能,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严禁设立自收自支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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