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于印发徐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规定,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徐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徐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