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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海员外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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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咸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咸政办发[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海员外派工作的实施意见
咸政办发[2005]46号

 
通山、崇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员外派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34号)精神和省商务厅、教育厅、扶贫办《2005年我省外派海员招生培训工作方案》(鄂商经[2005]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海员外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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