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抓好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9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和《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决定》和《通知》的贯彻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实际状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从源头抓起,从主要问题抓起,从监管机制抓起,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逐渐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决定》、《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