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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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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安委办、市消防局制定的《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在汕头市潮南区召开的“6.10”特大火灾事故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我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切实保障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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