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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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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5〕68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领导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法治南通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05)40号)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通政发(2005)41号),现就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有关事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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