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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3-2004年度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3-2004年度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 为认真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科技兴巴“四百工程”,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构建和谐巴中,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市(州)、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推动科教兴市(县)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4]22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市(州)、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川科函[2005]5号)精神,现就我市2003-2004年度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科技进步考核的重要意义
  县(区)科技工作是科技工作的基础,是科技管理工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层次。开展科技进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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