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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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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武民政[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民政[2005]67号


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1]317号)文件精神,从2002年起,国家机关(含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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