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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省政府系统互联网站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5]10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省政府系统互联网站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5]10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5年省政府系统互联网站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配合做好今年的网站评议考核工作。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2005年省政府系统互联网站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部门互联网站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04]5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对省政府系统互联网站进行评议考核。方案如下:
  一、评议考核的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和工作需要,今年重点评议考核各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的互联网站(名单见附件1)。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评议考核内容以《吉林省人民政府部门互联网站评议考核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是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互动服务。
   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信息公开22分、网上办事20分、互动服务15分、网站设计12分,网站技术15分、网站管理16分(详见附件2)。
   此次网站评议考核为年度等级考核,获90分以上的网站为一等网站;76至89分的网站为二等网站;75分以下的网站为三等网站。评为一等的网站为优秀政府网站,由省政府办公厅予以通报表扬。
  三、评议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根据《办法》规定,此次网站评议考核采取网上公众评议、日常监测和专家组跟踪考核三种方式进行。(一)网上公众评议(7月初至10月末),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公众评议政府网站”专栏,采取网上调查的方法广泛听取公众对政府网站的意见。(二)日常监测(从7月初开始),由省政府公众信息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分工对各网站重点内容实施日常监测。(三)专家组跟踪考核(8月初至10月末),由省内电子政务、公共管理等方面的专家(10人)组成网站评议考核专家组,分别对各网站进行跟踪考核,并参考公众评议和日常监测情况写出评议报告。11月中旬进行网站评议考核活动总结,公布评议考核结果,下发通报。
   请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对照《吉林省人民政府部门互联网站评议考核评分标准》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网站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附件1:
2005年评议考核的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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