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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05年春季退耕还林工程复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05年春季退耕还林工程复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陇南市2005年春季退耕还林工程复查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陇南市二00五年春季退耕还林工程复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九县(区)及两总场2005年春季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和1999—2004年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保存情况(保存面积)进行复查验收。为了认真搞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查验收技术标准
  1、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
  2、《全国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95;
  3、甘肃省退耕还林办公室《关于调整陇南地区花椒、核桃、银杏、油橄榄等生态树种造林密度下限的答复》;
  4、《陇南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复查验收范围
  1、2005年春季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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