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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密市2005反假货币工作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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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哈市府办发〔2005〕10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密市2005反假货币工作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 《哈密市2005反假货币工作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哈密市2005反假货币工作年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推动地区反假货币工深入扎实开展,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按照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将2005年确定为反假货币工作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反假货币工作联系会议的职能作用,重点突出打击、宣传、培训和金融服务等各项工作,努力完成“2005反假货币工作年”各项工作任务,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币信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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