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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确保我市商场、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平安金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我市今年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的重要举措。为此,决定从2005年6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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