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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05年黔东南州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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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05年黔东南州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5〕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05年黔东南州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2005年黔东南州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巩固我州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取得的成果,根据2005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2005-2007年贵州省食品放心工程规划》确定的2005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加大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提高我州食品安全水平,促进我州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目的,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核心,紧紧围绕净化产地环境、保证投入品质量、规范生产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监管体系、检测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食品安全支撑体系,通过政府、企业、媒体、消费者的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促进我州经济建设与社会生活的全面进步。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一)工作重点
  1、重点品种:粮、油、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2、重点环节:种植、养殖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
  3、重点区域:农村、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重点建筑工程工地食堂。
  (二)预期目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稻米、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相应的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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