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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05年广州博览会,定于2005年9月2日至5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将组团参加,现将参加博览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原则和目的
  郑州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遵循政府组织协调、企业自愿参加、布展新颖大方、宣传郑州形象的原则,通过组团参展,扩大郑州对外开放,进一步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实现两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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