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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期课程改革初中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期课程改革初中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
  今年秋季本市初中起始年级将全面试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期课程教材改革(以下简称二期课改)新课程方案和使用新教材。为了全面提高初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水平和能力,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期课程改革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4)33号)精神,我委决定从今年暑假开始全面开展初中课程教材改革各学科教师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教师培训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教师对新课程方案与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特点和要求有准确与清晰的理解;能在具体的教学行为中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能掌握及运用相应的教学策略、教学模式,有效地组织教学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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