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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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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公安局、州建设局、州经贸委、州工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州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5)73)号精神,结合海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由副州长田更为组长,州公安局副局长郭华为副组长,消防、安监、建设、经贸、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候文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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