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53号)精神,市政府制定了《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带头抵制盗版软件,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并将此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目标,及时作出部署,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我市政府系统在今年底之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