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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下阶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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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云建建[2005]36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下阶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州、市建设局,水电十四局、省属建筑业企业:
  进入二季度以来,我省建筑安全事故大幅度上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1.25%和15%,在全国排名第三位。针对这一严峻形势,为坚决遏制重大事故频发的态势,确保形势好转,实现“遏制3人以上重大事故,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2004年下降5%以上”的年度控制目标,对加强下阶段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理清思路,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要进一步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树立责任政府形象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时代内涵和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是要正确分析判断形势。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一方面,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相关责任主体法制意识不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许多老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施工现场随意性、粗放型的生产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机构工作条件差,经费得不到保障,监管方法、手段单一,工作不够深入、全面,基本建设规模迅速扩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风险大的工程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激烈,压级压价压工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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