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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顿和规范城市公交营运市场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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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张政通[2005]1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顿和规范城市公交营运市场秩序的通告
 
  鉴于我市公共交通营运市场的现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用三个月时间依法整顿和规范城市公交营运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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