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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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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土资明电[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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