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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 “卫监三号行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1
【实施日期】 2005-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 "卫监三号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本市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健康,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根椐《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6月27日至8月31日在本市开展以“加强游泳场馆卫生监督,保障泳客健康”为主题的“卫监三号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保障游泳场所泳客的健康权益,完善本市游泳场所的基本监管档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游泳场所得到有效监管。
  二、组织措施
  各区县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卫监三号行动”的领导,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保证本次行动顺利开展。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负责做好本次行动的技术指导,并对区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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