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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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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05]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政明电[2005]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自6月初以来,全省多数地方都出现了历史同期少有的降水过程。降雨范围广、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致使大地土壤饱和,江河水位上涨,部分水库接近汛限水位或超汛限水位,有的地区出现了灾情,甚至发生了意外的人身伤亡事故。如若再有大的降雨,极有可能发生局部甚至流域性洪水灾害。目前,全省已经进入主汛期。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现就需要特别加强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把当前防汛工作作为特别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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