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政府、金堂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金堂府发〔2005〕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4)2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县2005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安置对象 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以及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士兵;部分未满本期规定服役年限但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