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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府办助理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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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北政发〔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府办助理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府办助理调研员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关国明秘书长
  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审计局的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管理市政府接待办的工作。
  孙宏刚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北海华侨投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庞许明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农业局、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商务局(口岸办)、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绿化委员会)、消防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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